证券之星消息,9月6日*ST围海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海标、总经理汪文强、沈旸、宋敏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1月31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围海)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500万元至-8,000万元。4月30日,*ST围海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3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2,000万元至-15,000万元。4月30日,*ST围海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3,710.55万元。*ST围海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不准确,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保障风电项目用地:明确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乡村风电项目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鼓励推广使用占地面积小、不改变地表形态、不破坏耕作层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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